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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闻来源:新华社 作者: 日期:2008-8-19 10:42: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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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杭州8月18日电(记者 岳德亮) 浙江省物价局日前表示,将全面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,优化人居环境。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,全省将按照“先城镇后农村,先企事业单位后居民,先部分补偿后完全补偿”的步骤和方向,积极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、财政投入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,合理确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,促进城乡垃圾处理无害化和资源化。 同时,加大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力度。在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基础上,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,尽早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达到保本有利的目标,促进污水处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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